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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官员在丁忧期间生活困难,只能通过从事生产来维持生计
发布日期:2025-02-03 03:23    点击次数:198

#历史开讲#

唐朝官员在丁忧期间生活困难,只能通过从事生产来维持生计——元和六年(811),翰林学士、京兆府户曹参军白居易母亲陈氏去世,白居易(772-847)退居下邽丁忧。此年,白居易39岁,在母亡之前一年,因宪宗眷顾,刚从“官卑俸薄”的从八品上低层京官左拾遗迁为京兆府户曹参军,经济情况不太好。

耕植自业

白居易家族在曾祖白温时移居下邽,在下邽有产业。但对于儒学世家出身的白居易,对田亩之事不甚熟悉,因为丁忧后家贫,不得已才从事农业。其诗文记录了丁忧后在生活上面对的窘境,“村家何所有?茶果迎客来。贫静似僧居,竹林依四壁”。

但是从事农耕对白居易是一个极大的挑战,因为故里产业多年无人打理。

为了耕种,白居易卖掉自己的马匹,买来牛犊和农具,以俟第二年春天耕种,卖马之后,白居易失去坐骑,只能徒步往返田地与家之间。为了学习种田,他还要跟经验老道的老农请教,并且叫亲友不要笑话他从事农业生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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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农事的士人会受到士人阶层的普遍鄙夷,这一点从白居易的诗中可以看出,但当生活无依时,也就顾不上许多了,“犹须务衣食,未免事农桑”。

撰写碑志

碑志包括碑和墓志。碑在唐代比较流行,遇到有纪念意义的事件时,立碑以记。而墓志发展到了唐代,已经臻于成熟。在唐代,但凡有社会地位的唐人,死后大多会有墓志,尤其是官宦之家。碑志的撰写,需要寻找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士人阶层,甚至是大文豪,流传至今的唐人文集基本都有碑志一类。

碑志的撰写者主要是墓主的亲戚、朋友、门生故吏,以及名气较大的文人。撰写碑志会给士人带来一笔不菲的收入,“复以多为贵,千言直万赀”,这还只是一般的情况。对于有名气的文人来说,一篇碑志的润笔费更贵。《新唐书·皇甫湜传》记载,东都留守裴度修福先寺,判官皇甫湜为其撰文,碑字共三千,每字价值三缣。

在唐代,缣等同于流通的货币,而缣的价格也很昂贵,贞元四年(788),每匹绢的价格为1600钱。

大和七年(833),虢州刺史崔玄亮(768-833)卒于郡所。崔玄亮是白居易好友,在其临终前,遗戒诸子,要求请白居易为他撰写墓志,将珍藏的玉磐琴作为润笔费赠予白居易。正因如此,撰写碑志成为了士人收入的来源之一,这在唐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。

《唐国史补》记载职方郎中知制诰王仲舒好友马逢家贫,王仲舒经常责怪他“何不求碑志见救?”从此也能看出家贫的士人通过撰写碑志赚钱,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撰写碑志难免要对志主扬善隐恶,志文多有溢美之词,有少部分人不愿意赚此钱。

韩愈因家贫经常以此谋生,受到节士刘义的批评,“此谀墓中人得耳”。为他人撰写墓志时,也要看其品行而定。元和六年(811),检校左仆射、同平章事、山南东道节度使裴均(750-811)卒,裴均其人“以财交权幸,任将相凡十余年,荒纵无法度”。

在其死后,其子“持万缣请(韦贯之)撰先铭”,遭到宰相韦贯之的拒绝,答曰:“吾宁饿死,岂能为是哉”。景龙二年(708),工部侍郎张说(667-730)母亲冯氏(637-708)去世,张说丁忧去职。

张说祖籍范阳,后又迁到河东,从张说这代人开始,迁家洛阳。

张说父祖官职卑小,俸禄微薄,且其父调露元年(679)去世时,张说尚在总角之岁。张说有兄二人,一姐一妹,自父亲去世后,全赖母亲持家抚养。

张说仕途亨通后,家中用度便由他的俸禄负责。当他丁忧停俸后,“两兄一妹,甥侄九人,又有中表相依,向成百口,吉凶衣食,待臣以辨”,一家人失去依靠。好在张说文采达于天下,素有“朝廷大手笔”之誉,“尤长于碑文、墓志,当代无能及者”。居丧期间,张说因家贫,“佣文以取资”,度过三年的艰难时光。

以张说当时的身份和文坛的地位,其润笔费是相当可观的。

张说用润笔费解决生活之难的同时,还完成了对一姐一妹的归葬。张说名满天下,找他求碑志的人不在少数,《张说集校注》中收录了张说撰写的60余篇碑志。对于文采不扬的普通官员,虽不能靠撰写碑志养家,但也能够补贴家用。

官员丁忧期间的精神生活

从搜辑到的史料来看,官员丁忧期间的精神生活,分为三个方面,一为官员在丁忧时精神长期陷入悲痛状态,对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,甚至有官员“不胜丧”,卒于丁忧期间。二为官员在丁忧期间悲伤过度,官员的亲属为了宽慰官员,对其在精神上予以鼓励。二位官员居丧期间,通过读书、与友人书信往来、抄写佛经等方式来满足自己的精神追求。

元和六年(811),京兆府户曹参军、翰林学士白居易母亲陈氏(755-811)卒于长安宣平里,白居易在下邽丁忧时做下此诗,诗中表达了其对母恩未报的悲痛之情。母亲去世后,白居易悲痛欲绝,致使身体健康每况愈下,“前岁二毛生,今年一齿落。形骸日耗损,心事同萧索。始知年与貌,衰盛随忧乐”,精神上的难过让其身体早衰,卧病在床。

在唐人的孝道观念里,为逝去的父母尽哀是常见的事,“父母之恩,昊天罔极;创巨之痛,终身何已”,正是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,丁忧会对有些官员的精神造成影响,进而影响其身体健康。开元末,苏州昆山县丞王同福(687-748)接连丁父、母忧。丁父忧时其便已“居丧尽哀,孝仅灭性”,父忧服阙后,其母又去世,在丁母忧时身染疾病,“公为再丁艰疚,因而成疾,间者十五岁,罢仕后疾愈”。

王同福丁母忧期间所患疾病一直持续了十五年,直至其罢仕方才治愈。

贞元十二年(796),太子校书刘禹锡父亲刘绪卒,刘禹锡在丁忧期间,哀伤过度,染上痼疾,“及丁先尚书忧,迫礼不死,因成痼疾”。王同福和刘禹锡所患疾病未有确切记载,但可以推测其很大可能染有眼疾或肺病,这是因为官员在丁忧时,需要长时间哭泣和大声哀号。

白居易在丁母忧时,因为哭泣日久,使其双眼昏花,“结为肠间痛,聚作鼻头辛。悲来四肢缓,泣尽双眸昏”。代宗时,滑、亳、魏、博等六州节度使令狐彰母忧去职,丁忧期间,其哀毁逾礼,长久的哭泣使其眼睛失明,“及苴麻在艰,优谕权夺,踊绝伤足,泪尽丧明”。丁忧期间大声哀号对身体也有损伤,元和时,冯定父亲冯子华去世,其居父忧时“因号毁得肺病”。

得上肺病后,不仅影响冯定的日常生活,也对其仕途产生了不利影响,他任鄠县尉、集贤校理时,因肺病使其运动受限,一次入府时迟到,被大学士以恃才傲慢为由罢去使职,“趋府或不及时,大学士疑其恃才简怠,乃夺其职,俾为大理评事”。

高宗末期,苏州嘉兴县令燕秀(622-682)丁内艰去职,居丧时,其“执丧逾礼,独越人灵,栾感内殷,柴形外毁,因兹寝疾,遽而灭性”,感染疾病后,燕秀不久后便去世,

永淳元年“终于修义坊之私第,春秋六十有一”。

官员在丁忧时,一方面要严格遵守礼律要求,一方面在精神上过于悲伤,以致其身体抵抗力较差,增加患病死亡的风险。久视元年(700),开元十二年(724),大理正陆景献(687-725)丁母忧去任,居丧期间,其悲伤不已,“哀毁过礼,居丧逾年,囗而遘疾”,开元十三年,陆景献重症不治,“终于东都敦化里第,春秋卅有九。”

开元末,左威卫仓曹参军何简(686-742)丁内忧去职,丁忧时,其过于哀恸,“于制悲裂,情异众人,恻怛之心不忘,伤肾之意无改。

泣常流血,以类羔柴,居服有仪,同乎敬子。遂成寝疾,已入膏肓,针乃无瘳,药攻不及”。何简丁忧时染疾不治而亡,天宝元年(742)终于河南县。官员在丁忧期间悲伤之情过于强烈时,也会使其直接身亡。

景龙时(707-709),长安尉王行果(676-709)丁母忧去任,丁忧期间,王行果“毁甚于昔”,在其母下葬时,他哀毁而绝,“往顾慈亲,今极真性,临穴号叫,仰天殒绝,呜呼孝欤!春秋三十有七”。

总的来说,根据记载,当时官员在丁忧期间悲伤过度时,甚至会危及其生命,史籍中不胜丧死的例子较为常见。

发布于:天津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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